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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摘录

信息来源: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17

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

 

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这是立足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作出的科学概括和战略部署,对于发展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汇聚起共襄伟业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统一战线是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切实增强统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实现新发展。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对统一战线地位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事业要胜利,没有一个包括全民族绝大多数人口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不可能的;统一战线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进入新时代,统一战线肩负着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的历史重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坚持统一战线作为党百年奋斗的十条历史经验之一。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到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我们党成立100多年来,统一战线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通过建立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取得了东征、北伐的重大胜利。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从“抗日反蒋”到“逼蒋抗日”再到“联蒋抗日”,促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倡导并建立了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包括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政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赢得了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解放战争期间,我们党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通过实行土地改革、保护民族工商业等政策和措施,在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赢得各民主党派和进步力量的拥护支持,加速了解放战争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坚持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科学论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支持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等,极大激发了各族各界人士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热情。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建立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了强大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最大公约数,着力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统战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和发展,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概括为12个方面: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统一战线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上的作用更加重要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决定了人类前途终归光明。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既要看到“东升西降”的态势正在加速演进,也要看到“西强东弱”的格局尚未完全改变。特别是个别国家为了长期维持其霸权地位,公开宣称以我国为主要战略对手,强推“脱钩断链”,围堵打压变本加厉,颠覆渗透有增无减,严重威胁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斗争的前沿阵地。在反分裂斗争方面,敌对势力为了达到分裂我国的目的,频频操弄涉疆、涉藏等议题,怂恿支持“台独”等活动,粗暴干涉我国内政。在意识形态方面,敌对势力一刻也没有停止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极力宣扬所谓的“普世价值”,与我们争夺阵地、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企图在我国策划“颜色革命”,使我国全盘西化。在经济发展方面,敌对势力通过组建针对我国的经贸联盟、对我国产品加征关税、实施高科技封锁等手段遏制打压我国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妄图从根本上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一些民营企业被美国等国家列入制裁名单,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各种不合理的贸易壁垒,甚至政治打压,对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造成巨大冲击。统战工作面临着抵御渗透、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的艰巨任务,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工作更为紧迫、更为重要,更加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作出更大贡献。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战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

 

  当前,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必须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决定了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统一战线聚集了很多专家学者、领军人才,要把他们的创业热情、创新勇气、创造活力有效激发出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统一战线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支撑,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保证。同时,统一战线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统战理念、统战方法、统战艺术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彰显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些都决定了统一战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随着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平衡利益关系、解决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统一战线在凝聚共识、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通过沟通协商、教育引导、照顾利益等方式,发挥凝聚人心、稳固人心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统一战线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

 

  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是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结构深刻调整,统一战线内部构成更加复杂。原有群体和阶层自身不断发展变化,新群体不断从中分化出来。知识分子大众化趋势日益明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不断壮大,新就业群体快速增长。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逐渐成为侨社主体,但部分华裔新生代对祖(籍)国感情代际递减现象突出。同时,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利益诉求等更加多元,特别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具体利益日益多样。

  这些变化,对新时代统战工作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进一步创新思路理念、政策举措、方法手段,建立健全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赋予每项工作以凝聚人心、加强团结、增进共识的意义,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真正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

 必须解决好人心和力量问题

 

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

是最大的政治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从来都是政权更替的历史定律。对任何一个政党来说,要取得执政地位并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中国共产党是从人民群众中走出来的政党,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人民放在第一位,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经过大革命、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一百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根植人民,夺取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当前,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加艰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需要人心和力量的支持,更加需要紧紧依靠人民,激发人民创造活力,集聚戮力同心、共创伟业的奋斗力量。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解决好人心和力量的问题,就一定能够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

 

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

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无产阶级为了实现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使命任务,必须联合一切可能联合的阶级、阶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并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广泛凝聚和发挥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营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统一战线的优势越得到发挥,大团结大联合搞得越好,我们的力量就越强大,党和国家事业就越能更好地向前发展。党和国家事业越蓬勃发展,我们就越要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可以说,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安身立命之本,是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和本质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大团结大联合,要求团结的面要宽、团结的人要多、团结的程度要深,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真正把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形成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生动局面。

  实现大团结大联合要求团结的面要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靠团结而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由过去的阶级联盟发展为“四者”政治联盟,涵盖了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民族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统一战线由大陆范围内扩展到大陆范围外。随着时代的发展,统一战线的团结面在不断地拓展。要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自觉担负起促进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历史责任,推动海内外中华儿女形成真正的、广泛的、紧密的大团结。

  实现大团结大联合要求团结的人要多。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期讨论什么是政治时讲,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仅靠 9900多万名中共党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需要凝聚起广大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只要有利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论什么党派、什么民族、什么阶层、什么群体,都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都团结起来,汇聚起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实现大团结大联合要求团结的程度要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多不多是数量问题,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是质量问题。”交朋友的面要广,朋友越多越好,特别是要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想交到这样的朋友,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扎扎实实、久久为功,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好朋友。

 

  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

 

  只有一致性、没有多样性,或者只有多样性、没有一致性,都不能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这是对统一战线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统一战线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党的百年统战史,就是一部形成、巩固、发展一致性,尊重、包容、引导多样性的历史,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始终贯穿于统一战线各个历史时期,覆盖统一战线各个工作领域。统战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不断增进一致性、正确对待多样性的过程。实践证明,一致性程度越高,统一战线团结的基础就越牢;在不断巩固一致性的基础上,多样性范围越宽,统一战线团结的力量就越大。

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是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拿捏好分寸,把握好尺度。在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中,一致性是根本、是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坚持一致性,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在坚持一致性的基础上包容多样性,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对于统一战线成员中不同的思想认识和行为,如果无关宏旨可以存而不论,如果有益工作应该鼓励欢迎,但如果是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错误言行,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

 

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

 

  “团结——批评——团结”是我们党处理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也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早在延安整风中,我们党就提出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处理党内矛盾,并明确提出在统一战线领域也要运用这一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坚持和风细雨式的平等协商,靠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和自我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统一思想、巩固共识的工作,形成思想上的真正团结。在尊重包容多样性中要有政治底线,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对涉及重大是非、重大原则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开展及时必要的批评教育和思想交锋,以真诚的批评教育进行引导。

 

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最大公约数”“最大同心圆”凸显了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要求,生动而形象地指明了新时代统战工作的着力重点和方向。

  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守牢政治底线这个圆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方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这是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对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危害国家制度和法治、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联盟,固守圆心最根本的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引导党外人士增进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延长包容的多样性这个半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统一战线内部成员构成、思想行为和具体利益出现明显差别。价值取向越是多元,具体利益越是多样,越是需要发挥统一战线求同存异、凝心聚力的独特作用。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做到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弱化主导,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努力满足广大成员多样性需求。

  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既要做好调动积极因素的工作,也要做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工作,只有这两手都硬起来,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地制定工作策略和工作方法,既要做到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又要能容人之短、容人之失、容人之异,最大限度地团结人,最大范围地争取人;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团结不是无原则的团结,不能都是一团和气,在原则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斗争,进一步提升团结联合的质量。

 

 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伴随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产生、发展和完善。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多党合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的制度优势和特点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方面,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独特的制度优势: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充分协商、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更充分的发展;充分的利益表达,能够畅通和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较强的社会整合,能够广泛凝聚共识,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效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能够提供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维护稳定,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避免了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这一制度创造了崭新的政党制度模式,实现了集中领导和发扬民主、有序参与和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避免了一党专断、多党竞争的弊端,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创造了崭新的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应对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和考验,体现了集中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这一制度创造了崭新的执政方式,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广泛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事务,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建言献策,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它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党的基本方略,大力推进多党合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提出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和关于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提升了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支持各民主党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议政建言、开展监督,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多党合作政治基础更加巩固,制度基础更加坚实,效能发挥更加充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原则

 

  加强党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全面领导,是践行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要求,对于团结引领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助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历史逻辑,必须贯穿始终。在多党合作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引领多党合作正确的政治方向;8个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团结奋斗,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近代以后,面对民族危机和国家危难,中国各种政治力量先后登上历史舞台。中国共产党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己任,引领中国人民奋起抗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反对专制、争取民主的斗争中,逐渐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拯救中国,只有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才有光明前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发展多党合作事业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在任何历史时期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特质,必须牢牢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相对于西方旧式政党制度,其根本特质和巨大优势就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走出了一条与西方国家完全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打破了发展中国家对西方国家现代化的“路径依赖”,创造性地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代表了人民利益,促进了有序政治参与,维护了社会稳定。反观多党制和两党制,一个政党不是执政党就是在野党,在党争的过程中难以避免造成社会撕裂、阶层对立和利益分歧,特别是目前西方政党制度疲态尽显,“西方民主”标榜的“三权分立”“多党制衡”的制度设计,发展至今已经异化为选票政治、金钱政治、财阀政治,滋生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社会失序等诸多弊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显著特征,实现了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人民民主,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政治上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巩固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要求。在统战工作中,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情国情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唯有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强大的制度优势应对逆全球化、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等带来的各种错误思潮和风险考验。当前,社会上仍然有一些人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存在错误认识,盲目推崇西方政党制度,甚至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底线思维,坚决开展斗争,团结引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传承优良传统,讲好多党合作故事,巩固拓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确保多党合作事业行稳致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

基本职能、发挥积极作用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团结合作,支持他们发挥参政党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发挥其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各级政府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参与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检查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发挥整体人才、智力优势,建立健全多方参与、资源共享的集智聚力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履职需要、符合自身特色的智库,完善激励考评机制,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和水平。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政治监督。民主监督的目的是帮助中国共产党科学民主决策,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重要保障。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健全会议监督、完善书面监督、推进专项监督、开展检查监督、做好特约监督。“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参政党一个重要职责是让执政党听到各方面声音。2016年至 2021年,受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对口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中西部省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民主党派中央把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资源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6月开始,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央统战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共同牵头,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又开展了新一轮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即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专项民主监督开辟了多党合作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新领域,开启了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探索,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新途径,开创了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新实践。

  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是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司法部门同党外人士的联系,有效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参加相关考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融合。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7种协商渠道,其中政党协商居于第一位,凸显了政党协商的重要作用。

  政党协商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政党协商的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协商反馈等机制,更好地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和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和“一带一路”建设、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很多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有力提升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目前,政党协商内容全面、形式固定、程序完备、机制健全,实现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已成为一种政治常态和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我国团结和谐的政党关系,充分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显著优势。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也要求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准确把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民主党派自觉自主自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建设政治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是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今天这一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力量。支持民主党派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加强理论武装、巩固政治共识、强化思想引导、用好网络手段,夯实新时代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建设组织坚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代表性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提高组织发展质量,提升机关工作水平,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打牢组织和人才基础。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建设履职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发挥自身人才智力优势和界别特色,着力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能力,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政党协商工作机制,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调查研究察实情,实事求是建诤言,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实效,提高履职质量和水平。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建设作风优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支持民主党派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务实进取、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对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纪律执行,加强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建设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支持民主党派将制度建设贯穿于自身建设、履行职能全过程,着力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逐步构建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系统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各民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新疆、广西考察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民族地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这一意识,构建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这一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这一意识,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有机结合,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正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充分认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创新。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民族地区还是其他省市都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件大事,有形、有感、有效贯穿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成效,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

 

  宗教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做好的重大工作。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宗教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我国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基本消失,宗教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也发生很大变化,但并没有消失,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宗教不仅仅是个人信仰问题,而且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族等因素紧密关联的复杂社会问题,容易被各种势力利用。宗教在许多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在世界政治格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有大量信教群众,应当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当前我国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工作本领,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宗教既有心理调节、道德制约的作用,也有对人们思想意识麻醉和控制的作用;既可以成为增进社会和谐的力量,又可能成为引发社会仇恨和冲突的诱因。宗教的社会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看宗教所处的社会是什么性质、宗教同社会是什么样的关系。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把宗教作为统治人民精神的工具,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社会作用的主要方面。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各宗教进行了宗教制度民主改革,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团结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处理好我国宗教问题,关键在党。在新征程上,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宗教工作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风险、有效防止各种干扰,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良好条件。

  始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宗教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明确由党委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这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统筹统战和宗教工作等部门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各级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宗教领域的情况,抓好基础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法准。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作为衡量工作能力和绩效的重要内容,把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把宗教事务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制定组织、宣传、政法、文化、教育、外事、民族等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宗教因素,落实宗教事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关心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配好力量,优化结构,加强交流。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需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党委统战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协调的职责,做好理论政策研究、重大现实问题处理,统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培养,引导规范宗教界的各种社会事务和对外交往,加强对宗教事务的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

  要把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培训教学内容,提高党政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大力开展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对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问题有全面正确的了解,以理性的态度看待宗教。在全社会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信教群众在基层,宗教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夯实基层基础,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使宗教工作政策举措能够落实落地。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不断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关于我国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基本理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谋划部署和推动宗教工作,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及时总结历史和新鲜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探索建立宗教工作智库,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宗教问题等的研究,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强调了重大政策和原则,又明确了根本方向和目的,必须全面理解、整体把握、一体遵循。

  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坚持“导”的理念,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综合运用思想教育、文化引领、政策指导、行政管理、法律治理等手段,开展系统治理,真正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涵,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同时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

  国家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进行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宗教方面的非法活动,遏制利用宗教宣传极端思想和从事极端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是我国各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我国的宗教由我国的宗教信徒自主办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是断绝同外国宗教界的正常联系,而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宗教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国各宗教健康传承的内在规律和客观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广大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事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正确看待信教群众。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上的差异,并不构成政治上的分野、群众间的对立。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对立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不尊重、不信任信教群众,就会把他们推到对立面上去,从而造成群众的分裂,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注重团结信教群众。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要依法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注意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将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做信教群众工作不能都是一团和气,不能搞无原则的团结。对一些错误言行,该批评的要批评,带领群众前进。要引导信教群众在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提高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关心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支持信教群众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勤劳致富。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对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顶层设计,针对当前宗教工作中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把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法规。做好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相关规定的一致性、连续性。抓紧调整完善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确保法制统一。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杜绝以宗教为由逃避法律约束。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既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又教育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

  强化宗教界法治宣传教育。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提高信教群众参与度。落实普法责任制,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强化对宗教界的警示教育。在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推动法律法规进团体、进场所、进院校、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头脑。教育引导宗教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意识。

 

 必须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重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分子工作摆到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明确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在统一战线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党的十九大第一次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党外知识分子历来是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是统一战线各个领域代表性人物的源头。统战工作中所说的党外人士,多数是知识分子。马寅初、费孝通、钱伟长、雷洁琼、吴阶平等著名的党外代表人士,都是党外知识分子。目前八个民主党派中央的负责同志,绝大部分都是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过、专业上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就抓住了统一战线各个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党的统一战线事业输送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广大知识分子是社会的精英、国家的栋梁、人民的骄傲,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党外知识分子广泛分布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和领域,处于创新创业创造的第一线,是我们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依靠力量和宝贵资源。必须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最广泛地凝聚各方共识,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共同致力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希望我国广大知识分子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始终胸怀大局、心有大我,始终坚守正道、追求真理,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身体力行带动全社会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分子是生产力的开拓者、文化的创造者、知识的传播者,一言一行对社会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外知识分子是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践行者和引领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更加多元多样,对社会思想领域的影响更加广泛,在网络舆论阵地的作用更加突出。团结引导广大党外知识分子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

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共同奋斗的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仅要增强责任意识、配强工作力量,还要改进工作方法,学会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围绕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方式方法,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完善党外知识分子政治引领机制,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文化卫生单位的重要阵地作用,坚持政治引领、价值观引领、事业引领,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充分尊重是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社会都要关心知识分子、尊重知识分子,营造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的良好社会氛围”,强调“要充分信任知识分子,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要征求知识分子意见和建议”,“对来自知识分子的意见和批评,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要热忱欢迎,对的就积极采纳。即使个别意见有偏差甚至是错误的,也要多一些包涵、多一些宽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是尊重,做到平等相待。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知识分子工作特点和规律,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允许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减少对知识分子创造性劳动的干扰,让他们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知识分子有思想、有主见、有责任,愿意对一些问题发表自己见解。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尊重信任知识分子,善于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就工作和决策中的有关问题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他们的正确意见,包容他们的不足和缺点,做知识分子的挚友、诤友。

  加强引导是关键。团结党外知识分子,根本的问题是要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只有掌握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才能把这个阵地守好。一是把握引导方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是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的基本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建党以来的艰辛奋斗和伟大成就中,从科学社会主义产生发展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探索历程中,从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外的鲜活对比中,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帮助党外知识分子从思想根源上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共识之基。二是明确引导内容。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党外知识分子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以理论清醒坚定政治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滋养人心,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传承家国情怀,带头明德修身、砥砺品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激励人,鼓励党外知识分子在参与社会实践中受教育、作贡献,在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中增进政治认同。三是创新引导方法。针对党外知识分子特点,既注重教育引导,搭建学习提升的平台,又坚持融入日常,通过联谊交友、谈心交流等方式,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既强化理论武装,把道理说明白、讲透彻,又注重结合实践,以实践检验理论,以现实触动思想。既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解决工作生活难题,又推动他们加强自我教育,在互学互帮中启发思想、深化认识。既强化网上引领,通过网络渠道和方式了解回应思想关切,又做好网下工作,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

  发挥作用是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要聚焦党和国家发展重大任务,结合党外知识分子群体特点,支持创新创造,引导党外知识分子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围绕经济竞争力的核心关键、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国家安全的重大挑战,不断增加知识积累、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攀登创新高峰,让创新成果更多更快造福社会、造福人民,把创新成果写在祖国广阔大地上。支持建言献策,引导党外知识分子结合专业特长,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建立健全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文件传达、情况通报等制度,依托各类协商民主形式,畅通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渠道,帮助他们了解实际情况,鼓励他们提出真知灼见,做好意见吸纳、反馈和解释引导工作。支持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国情考察团、社会服务团等,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专业优势,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提供决策咨询、技术培训、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在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中成就大我。支持正面发声,鼓励支持党外知识分子参与构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引导党外知识分子通过讲坛论坛、学术交流、著书立说、文艺创作、媒体发声等多种形式,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

 

必须发挥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争取人心的作用

 

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

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把握两岸关系时代变化,就对台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大政策主张,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形成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这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回答了在民族复兴伟大进程中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时代命题,具有重大的历史、理论和实践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也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目标,祖国统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时、势、义都在支持中国实现完全统一的力量这一边。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选择。这既充分考虑到台湾现实情况,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的长治久安。“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我们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着力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核心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同台湾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人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坚决反对任何曲解、否定、污蔑“九二共识”及其核心要义的言行。坚持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坚定支持岛内爱国统一力量,共同把握历史大势,坚守民族大义,坚定反“独”促统。

  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坚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性安排。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祖国大陆发展机遇,不断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逐步落实同等待遇,增进同胞亲情福祉,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和平统一坚实基础。

  坚决粉碎外来干涉和“台独”分裂图谋。台湾是中国的台湾,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坚决反制外部势力打“台湾牌”,坚决反击任何外来干涉。“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不给“台独”分裂行径留下任何空间。我们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是不得已情况下作出的最后选择。坚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应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重大事变的充分准备,目的是从根本上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

  团结台湾同胞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台湾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复兴。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想,同样承载着台湾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像为大陆百姓服务一样造福台湾同胞。希望台湾同胞深刻认识统一才是福、才是台湾的最终归宿,“台独”是祸、是绝路,顺应历史大势、坚守民族大义,积极参与到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进程当中。

 

必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党外代表人士是党和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

  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重视发挥他们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强调要有意识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为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涵养水源;强调要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理论培训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通过实践锻炼丰富经历阅历、提升素质能力;强调安排使用党外干部要符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向和要求,坚持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历练,对重点人选,要安排到必要岗位进行锻炼培养,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放到正职岗位、重要岗位上去历练,帮助他们砥砺品格、增长才干。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全局性意义,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我们党需要一支什么样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如何培养造就这样一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这个重大战略问题,为推进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了方向引领和根本遵循。

  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政策。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基本方针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

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目标任务是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与党同心同德、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不同领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关键点、聚焦点有所不同。按照“四新”“三好”要求,着力选拔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多党合作事业、秉持多党合作优良传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和群众口碑好,在民主党派中有较高认可度和代表性,工作能力突出,认真负责、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经过复杂局面考验、关键时刻能发挥关键作用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要做到政治上尊重、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照,发挥好他们资政建言、协调关系、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团结港澳各界人士,鼓励他们发挥双重积极作用,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参与港澳社会政治事务,不断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广泛团结台湾同胞,发展壮大爱国统一力量,推动形成有利统一的民众心理、民意基础、民心走向。紧密团结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最大限度把他们当中蕴藏的巨大能量凝聚起来、发挥出来,发挥他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做好港澳台海外青年人的工作,增强他们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坚持“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拓宽人才发现渠道,多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是生产力的开拓者、文化的创造者、知识的传播者,注意培养选拔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精神,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较深造诣和较大贡献,具有较强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所联系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和社会影响力,以党外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无党派代表人士。做好团结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认真落实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着力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加强培养、提高素质,科学使用、发挥作用

  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既取决于个人素质、政治身份、专业成就、能力结构等自身因素,更离不开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持续的组织培养。把教育培养作为基础环节,贯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代表性”要求,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同向发力。

  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首先得有人。贯彻落实好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抓好源头合理分流,为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涵养水源。关注社会各领域崭露头角的党外人士,统筹考虑体制内和体制外党外人才的发现培养,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延伸工作手臂,探索突破区域、部门、行业、所有制限制的选人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党外人才发现推荐网络。善于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国留学人员等群体中,有针对性地物色培养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实现选人视野的宽领域、广覆盖。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时,统筹做好党外干部培养工作,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广开进贤之路,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把党内和党外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强化理论培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通过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培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增进政治认同。坚持政治培训为主,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政治共识教育,引导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履行职责使命需要,加强专业化能力培训。着眼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发挥作用需要,针对不同领域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和特点,科学设置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开展个性化、针对性培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服务中心大局的素质能力。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学校等培训资源,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大多属于技术型、科研型、专家型、经营管理型人才,缺乏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历练,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需要提升。通过全方位实践锻炼,可以实现丰富经历阅历、提高素质能力的目的。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推动考察调研、社会服务、挂职锻炼等实践锻炼形式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积极稳妥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实践锻炼格局,使党外人士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实践中积累行政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根本目的在于使用。使用是更高层次的培养,这是检验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要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的政策要求,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加大工作力度,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真正把靠得住、叫得响、敢担当、能服众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出来。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统筹考虑党外干部。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党外人士选育管用机制,加大组织培养力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中发挥作用,是党同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的重要体现。切实做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中占有适当比例,保证他们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配备党外干部,是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国家政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形式。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在政府和政府部门的选配力度,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积极选配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确保数量比例符合政策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了政协中应由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界党外代表人士占多数。严格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及其常委会、专委会和政协领导班子中的比例要求,为他们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提供必要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才荟萃,把有社会影响、有法律专长、有代表性的党外代表人士选配到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岗位上,既能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上形成合力,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又能强化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建议,促进司法机关的勤政廉政建设。高等学校作为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摇篮,汇集了党外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密集的地方,是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继续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工作,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是党外优秀人才聚集的高地,也是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源头,进一步加大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的力度。统战性是参事室和文史研究馆的本质属性,严格把握参事、馆员的党内外比例要求,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代表性强、社会知名度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外人士担任参事、馆员,积极推动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配备党外代表人士,更好地联系和服务以党外人士为主体的参事、馆员,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党外人才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施策。

 

十一 必须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规律

 

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

 

  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民营经济、港澳台海外等各方面统一战线成员达数亿之多,只要把这么多人团结起来,我们就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团结他们同我们党一起奋斗、一起开创新时代统战工作新局面。

  团结联系党外人士,要讲求策略性和艺术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战工作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讲求很强的工作艺术。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群众工作,要有特殊的方式方法。”在长期实践中,统战工作形成了以共同理想激励人、以真情实感打动人、以照顾利益凝聚人、以教育引导团结人的好思路好经验,逐步积累了求同存异、民主协商、联谊交友、教育引导、照顾利益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强化联谊交友意识,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联谊交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要问题,部署相关工作;根据分工、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区分层次,分工协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联谊交友工作;保持与联系对象的定期沟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外朋友的所思所想所盼,增进感情,扩大共识。各级统战部门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联谊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联谊交友制度,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做到日常工作有沟通、关键时刻找得到、重大事件用得上。统战干部要充分发挥与党外人士联系频繁、沟通直接、交流深入的优势,变“平行式”为“网络式”“立体式”,加强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党外人士交友;充分利用各种工作平台,密切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接触交往,将联谊交友与业务联系衔接起来,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保持交朋友的延续性,做到工作不断线、联系不中断。联谊交友重在思想引导,通过有效的方式,把思想引导融入联谊交友当中。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当然会有私谊,但私谊要服从公谊。讲原则、讲纪律、讲规矩,出于公心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党外朋友。

 

十二  必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

 

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在统战工作中,实行的政策、采取的措施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坚持和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为统一战线健康发展提供了方向引领,统一战线成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领导体制、组织机构、法规制度、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等各个方面,全方位、系统性强化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统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新时代统战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领导越有力,党的旗帜越鲜明,就越能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有效汇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力量,形成真正的、广泛的、紧密的大团结。

 

十二必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全党重视和共同做好统战工作历来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统战工作是最大的工作。邓小平同志指出,抗日战争时期,我们部队到达华北、华中后,人人感到需要有统战工作,因为我们有了朋友就可以站住脚跟。那时甚至对一个碉堡的伪军,都拼命地去做统战工作。江泽民同志指出,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而不仅仅是统战部门的事。如果没有全党的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是做不好的。胡锦涛同志指出,要不断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都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党重视和共同做好统战工作也是基于对统一战线性质和特点的深刻把握。点多面广既是统一战线的特点,也是统战工作的难点。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社会基础更加广泛、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范围不断拓展,呈现出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把这样一个数量庞大、构成多元的群体团结凝聚起来,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包容性,仅仅依靠统战部门是很难做到的,必须营造全党重视、共同来做的良好局面。

  2015年,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此后地方党委都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既着眼全局研究统一战线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又高位协调统一战线各领域的重点工作,把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较好地履行了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有力推动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效发挥了研究部署、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党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既是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也对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重要部署。新时代新征程上,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内涵更加丰富,主要体现为:在领导力量上,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统战工作全面领导,健全统战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统战工作责任内容、履责方式、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机制,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战工作各领域各方面,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统一战线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工作对象上,着眼不断巩固和发展大陆范围内和大陆范围外两个范围联盟,扎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的团结引导工作,谋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把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和激发出来;在工作主体上,必须树立“一盘棋”意识,完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理顺领导小组机制和统一战线各领域日常工作机制的关系,既要发挥统战部门职能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他们切实增强统战意识,找准统战工作同本领域工作的结合点,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体推进、齐抓共管,形成全党上下一齐动手、有关方面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在工作机制上,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各领域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提升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把大统战工作格局落到实处。

 

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统战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做好的分内事、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做好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营造有利条件。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特别是要抓紧解决统战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困难,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为统战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将统战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统战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加强党政干部和党外人士的教育培训。通过对统一战线的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让党外人士了解党的政策、认同党的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学习党领导统战工作的历史传统和宝贵经验,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切实履行做好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熟悉本地区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和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每年找一些人谈谈心,或到有些单位进行走访。对那些有影响、有个性的党外人士,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做好工作。

 

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工作非常繁重、任务十分艰巨。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担负着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重要职能,发挥着参谋、组织、协调、督促等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统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统战干部要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有一个谁影响谁的问题,没有坚强的党性、坚定的立场是不能胜任的。越是做党外工作,越要心中有党,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坚持什么、提倡什么、防止什么、反对什么上始终保持定力。

  高度重视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敏感问题的干部担任统战部门领导干部,重点提高各级统战部门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各级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

  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坚强、能力过硬、学识丰富、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关心和爱护统战干部队伍,加大统战部门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交流使用力度,优化结构配备,拓宽成长渠道,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或任职。着力提升统战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政治训练和业务培训。统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精通统一战线历史,做到心明眼亮,同时还要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掌握统战工作的个中门道,善于处理各种复杂敏感问题,努力成为行家里手。统战干部是代表我们党去团结联系党外人士的,统战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党在党外人士中的形象,要讲求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树立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良好形象。在与党外人士交流交往中,始终保持亲清关系,对党外人士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真正赢得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团结他们同我们党一起奋斗、一起开创新时代统战工作新局面。

 

(来源: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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